連續4個月缺席會議 許智峯明日失區會議席

【本報訊】流亡澳洲的前民主黨議員許智峯,已缺席中西區區議會4個月,該區議會昨召開大會,其前黨友兼中西區區議會主席鄭麗琼表示,如果按照連續4個月缺席區議會會議即喪失議席的規定,許智峯的議席將會去到明天結束,所以許的名牌仍然存在。

鄭又指對於許的議席會否被取消並不清楚,指應是由民政事務總署決定。中西區民政事務專員梁子琪表示,許若連續缺席4個月區議會會議則會理論上喪失議席,但對議席的最終定案則着傳媒詢問民政事務總署。

民政署回覆查詢指出,根據《區議會條例》第24(5)條,在不牴觸第(7)款的規定下,任何民選議員如連續4個月(喪失資格限期)沒有出席有關區議會的會議而又沒有在該限期完結前取得該區議會的同意,則該議員亦即喪失在其餘下的任期中擔任議員的資格。 民政署又指根據《區議會條例》第32條,如民選議員議席出現空缺,民政署署長須在知悉出現空缺後21天內,藉憲報公告宣布民選議員議席出現空缺。

正被香港警方通緝的許智峯,去年底在保釋期間以公務外訪為由前往丹麥,卻沒有按原定日期返港,還突然宣布已流亡海外,他離開丹麥轉到英國逗留3個月後,又舉家移居澳洲。當時外界關注許是否仍可獲發酬津,民政事務局最終決定暫停發放許自去年12月3日後的酬津。

官司纏身 流亡澳洲

實際上,許潛逃亦早有迹可循。他去年底離港前已官司纏身,包括在2019年被指於「光復屯門公園」遊行後,聯同另外3人,刑事毀壞一名男子電話內的數碼檔案,許當時被控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不誠實取用電腦罪及刑事毀壞罪。

另外,去年他與另外兩名立法會前議員陳志全及朱凱廸,涉嫌於立法會三讀《國歌法》期間潑臭水事件被捕,被控一項藐視罪及一項意圖使他人受損害、精神受創或惱怒而企圖施用有害物品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