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吟虎嘯:司法改革負共同責任

按照香港司法機構的新聞稿,香港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一行,上京見過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首席大法官之後,就要「禮節性拜訪」全國人大常務委員會辦公廳、法工委、香港特區基本法委員會、最高人民檢察院、中國司法部等等,這些單位都是國家級的單位、中央單位。

香港特區的張舉能一行仍然是地方人員晉見中央部門,是下級見上級,哪兒是甚麼「禮節性拜訪」?張舉能一行今次是聽命中央要求香港司法改革而來,以他們的身份和工作目的,進入這些國家機關、中央機構,是要請示和匯報工作,切不可偷樑換柱,又把自己放大膨脹,香港要司法改革,上述國家和中央機關都將發揮領導職能。

換言之,中央下決心香港司法改革的工作,是要通過這些機構對香港司法機構進行指導,監督才能完成的。因此,這些中央機關是香港司法機構開展改革工作的頂頭上司,他們擔負着審核香港司法改革方案、幫助排除內部阻力的重任,他們對香港的司法改革同樣要對中央、對國家、對香港負起責任。

那天,周強會見張舉能一行,對香港司法改革、「增強香港司法人員的國家意識和民族觀念」、「全面準確實施憲法、《基本法》和《港區國安法》」等方面向他們提出了要求。

然從當日的新聞報道來看,未見張舉能對這些要求作出了回應,未見他以下級身份向上級布置的工作有何表示,而是只表示了感謝最高人民法院對香港司法機構的關心和支持,非常期待與內地人民法院在專業研討、司法科技化等方面的交流合作,今後將繼續帶領香港司法機構與時俱進,依法履職,保障香港市民利益福祉,維護香港法治,為「一國兩制」方針行穩致遠,貢獻力量云云。講得全是「空話」、「漂亮話」,倒是很像在「禮節性拜訪」。哈哈,張舉能一行就是帶着這樣的輕鬆心情「拜訪」了中央和國家機構的官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