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 疑早轉移資產 政界促查舊帳

身陷囹圄的壹傳媒黎智英走投無路,保安局局長前日運用《港區國安法》第43條,以限制受調查的人離開香港、凍結與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相關財產為由,決定凍結黎智英的部分個人資產。但有法律界人士分析指,黎智英可以向法庭申請解除凍結資產,若然他濫用司法程序或會耗花數年時間。不但如此,有議員更擔心黎智英早料到會淪落至此,而一早轉移大部分資產予家人,促執法部門調查黎的交易紀錄及徹查其名下公司財政狀況。

保安局宣布凍結黎智英持有的壹傳媒71%股份,估計超過3億元,另有3間本地銀行帳戶內的資產亦被凍結。當局已去信中央結算有限公司,要求停止黎智英持有的股份進行實體買賣。但執業大律師陸偉雄解釋,凍結資產並非充公,執法部門要調查個別人士的財產,怕有人轉移資產才進行凍結。而日後若然被定罪,才會充公有關資產。他又指,當事人可向法庭申請解凍資產,以需要供樓、打官司及食飯等理由作出申訴。若案件涉及境外戶口,便增加其複雜性,往往需要幾年時間處理。他指,不少當事人都會抱着「除笨有精」的想法,即如日後被判罪成而充公資產,在判罪前都會以不同理由「使錢」,至於是否批准就交由法庭處理。

屢勾結外力 凍資合法合理

議員葛珮帆則批評黎智英長久以來涉嫌勾結外國勢力,更涉違反《港區國安法》,保安局局長引用國安法凍結其財產,做法合法、合情、合理。不過,葛擔心是次做法未必可以完全達到維護國家安全的目的,皆因她收到大量市民的意見,憂慮奸詐狡猾的黎智英早在入獄前已將大部分資產轉移至其妻兒的戶口,故促執法部門調查黎智英戶口過往的交易紀錄,以真正凍結他所有與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相關的財產。

議員促徹查壹傳媒資金用途

此外,葛重提警方國家安全處、刑事部及軍裝警員一行約200人,於去年8月抵壹傳媒大樓進行搜查,她期望警方盡快徹查事件,若壹傳媒觸犯國安法或其他《刑事罪行條例》應嚴格執法,包括調查壹傳媒的資金有否用以干犯國安法的行為。葛同時擔心黎智英會濫用司法程序,向法庭以各式各樣的理由提出解除凍結資產的申請。由於事態嚴重,牽涉國安法的罪行,她希望可繼續由國安法指定法官處理有關申請,亦期望不要這麼容易讓黎智英得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