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地鴻爪:特區法官 先除假髮

司法機構最近提出改革,有關於投訴法官的處理,分兩層架構,但是外界普遍認為這只是小修小補,之前連量刑委員會也拒絕接納,究竟有多大誠意去改革,可想而知。

其實說得出改革,就一定要顯示決心,未必有實際的作用,但起碼讓廣大市民可以看得到,法律界常說正義需要彰顯於人前,觀感是非常重要。想問司法機構諸公,究竟我們是在哪個國家的領土上,而你們戴金色假髮的傳統,是來自哪個國家?既然把司法看得這麼重要,說是三權分立支撐整個社會,那麼為何在這個重要的環節,還要繼續沿用英式那套呢?

昔日英國殖民地,大部分脫英之後,都廢除了法官要戴假髮這個傳統,美國是最好的例子,有誰敢說英國的法律制度比美國更優勝嗎?反而英國一成不變,國運日漸下降,由日不落國變成日落帝國,香港回歸接近24年,竟然還是繼續沿用這個沒落國家的一套,唯一解釋就是戀殖思想作祟。假髮加大袍大甲,真的以為是上演甚麼古裝宮廷戲。全世界大部分國家的法官都是輕裝上庭,最多穿着黑袍,律師只要在西裝領口上掛上徽章,便能夠識別,既簡單又莊重,香港自命是國際都會,為何表現落後如中世紀呢!

外國人到香港法庭聽審,一定會很驚訝,竟在中國的領土上還沿用殖民地的那套,若問起為何沒有改革,司法機構可給一個滿意的解釋嗎?還有就是律師專業分大律師與律師,這個亦是非常過時的分類,基本上很多普通法國家都已廢除。英制聘用大律師需要經律師指示,不能直接接觸客人,這方面費用經兩個人的手,當然會比較高昂,對客人來說十分不利。雖然行內要廢除這個制度的聲音不絕,但依然有很大的阻力,特別是那些藍血族,崇洋媚外,那就快點離開這個中國人的地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