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五旬倉務員與15歲女兒同睡一床,在替女兒暖腳後按捺不住乘機非禮女兒,用手指觸碰女兒私處。他早前承認一項非禮罪,昨天在區院被判監一年。法官透露事主擔心被告出獄後會強姦她或報仇,法庭關注她的心理狀況,她在事發後產生負面情緒無法紓解,雖然她渴望重回昔日家庭生活,卻為將來的安全生憂。
51歲被告C.S.T.於內地出生。案情指,去年1月5日事主與被告原在床上玩耍,後來事主表示腳冷,便把腳放在被告的腳上取暖。
事主入睡後,被告數次用膝蓋分開她雙腿,掀起她睡裙摸她的臀和腹部。起初事主不以為意,以為被告在替她按摩,但被告其後進而撫摸按壓事主私處,事主驚醒但繼續裝睡,瞥見被告用手機上網,屏幕上有色情廣告。被告其後離床,事主隨即上網求助,之後把事件告知母親及學校社工。
法官判刑時指,事主向心理專家表示她害怕面對被告,擔心被告出獄後會傷害她,甚至加劇為強姦或報仇,並且認為身邊的成人不可信及無法理解她。至於被告的心理狀況,專家認為他在案發時不能控制性衝動,但是同意他重犯機會低。法官考慮被告的犯案程度、對事主造成的影響等因素,判處他監禁一年。案件編號:DCCC 707/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