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政府提供的龕位長期不足,《私營骨灰安置所條例》已實施4年,但至今只批出6個牌照。立法會食物安全及環境衞生事務委員會昨日開會討論《條例》的實施情況,多名議員批評進度緩慢,又指私營骨灰安置所事務辦事處(骨灰所辦)矯枉過正,形容是「好心做壞事」。
根據當局遞交立法會的文件顯示,發牌委員會至今只批出了6個牌照,正處理的私營骨灰安置所申請多達95間。曾是《私營骨灰安置所條例草案》委員會主席的議員陳克勤表示,委員會發牌緩慢令市場停頓,間接推高了私營骨灰龕位的價錢,違反法案委員會的原意。他形容骨灰所辦是「好心做壞事」,又透露早前與福位商會會面,對方反映發牌程序愈來愈複雜,愈來愈多部門去管,行內俗語「儲印仔」,要攞牌需要過五關斬六將。
議員劉國勳亦批評骨灰所辦處理發牌進度緩慢,並矯枉過正,違背立法原意,指立法4年令市場幾乎完全停頓,有一些發牌條件更是骨灰所辦後加上去,認為情況並不理想;議員鄭松泰亦關注骨灰所辦仍有95間私營骨灰安置所的申請需要處理,並有80間已結束營業,關注政府如何加快處理進度,以及引發的清灰問題。
食物環境衞生署私營骨灰安置所事務專員賴黃淑嫻強調,所有要求都是根據法例要求去做,以保障消費者為目的,形容「比議員更加心急處理申請」,但如果申請人未交齊文件,部門就不能完成審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