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為52歲楊木蘭及其22歲女兒高慧玲,同被控一項串謀欺詐罪。案發時,創毅物業服務顧問有限公司是港島西環邨的管理服務供應商,而楊及女兒則居於該屋邨一個單位。
楊自2015年4月起獲聘為創毅物業保安主任,負責西環邨的保安員人手編排,所有保安員上、下班均需簽到,值勤紀錄由楊加簽,並交予創毅物業計算月薪。經楊介紹,高於前年底入職為上址全職保安員,她同時亦是堅尼地城一間食肆的全職侍應。
疑偽稱女兒任保安
控罪指,兩人於前年12月20日至去年3月31日期間,一同串謀欺詐創毅物業,不誠實地向該公司偽稱高慧玲按其僱傭合約條款出任該公司保安員;及致使創毅物業向高支付薪金共約3.7萬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