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立法會正醞釀進行新一輪《議事規則》修訂工作。議事規則委員會主席謝偉俊昨在會後表示,將就事務委員會及法案委員會的組成方法、上限人數及委員可參加委員會的數目,以及有關點算法定人數安排,諮詢全體議員意見。當中包括初步建議一般事務委員會委員人數上限20人、法案委員會則為15人,並以政黨板塊方式組隊,以及扣除流會時不在席議員一天薪酬等。
謝表示,議規會初步就建議的人數上限仍未有確實定案。至於就委員組成機制方面,他形容相關操作是新鮮的安排,委員原則上支持倣效過去參與海外組織活動時,以政黨板塊式組隊,每若干人數就可獲一定名額,大黨派較容易處理,而個別獨立議員亦可互相組隊,但具體細節仍要再研究及作諮詢,秘書處會再研究操作細節,盡量做到平衡議員的參與權利及保持立法會能有效操作。
為防止有人濫用點人數程序以致流會,議規會過去曾研究扣除流會時不在席議員一天薪酬,即涉約3,400元。謝表示過去有人在會內濫用機制拉布,故希望透過設更多「反誘因」減少情況發生,如有意見提出在經濟上有罰款,令議員不會隨便點人數,亦鼓勵更積極參與會議。
不過,有委員認為開會期間有需要離開去洗手間,質疑上述做法不人道。謝指,仍要研究如何取得適當平衡,令議員不會有濫用點算發定人數程序,同時又可令立法會的運作符合《基本法》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