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燒警署 智障巴裔青年判更生

【本報訊】有中度智障的巴基斯坦裔青年,在示威者包圍旺角警署期間,把一個燒着的膠袋放在警署外大閘上,其後又在附近企圖損壞交通燈,他在犯案後去玩夾公仔機留下證據,結果被警方拘捕。他於上月在區院承認企圖縱火罪和企圖刑事損壞罪,法官李俊文昨天在區院判刑時指,被告在被捕時手持公仔,其天真、單純可見一斑。雖然企圖縱火屬嚴重罪行,但考慮到本案案情特殊,被告的情況值得同情,故判他入更生中心,並勸喻他日後要循規蹈矩地生活。

19歲被告Mahmood Hamaad承認於2019年9月5日,在旺角警署正門外企圖用火損壞政府的一道鐵閘,以及在太子道西和彌敦道交界企圖損毀一組交通燈。被告案發時沒有案底,但他早前則因另一宗襲擊案而被判感化令。辯方求情稱,被告的智商只如9至10歲的小童,影響到他分辨是非及控制情緒的能力,他是受到社會氣氛影響而衝動犯事,沒有傷人意圖,反而有惡作劇的成分。

官囑珍惜最後機會

法官判刑時指,縱火罪行十分嚴重,須判以阻嚇及較重的刑期。惟本案及被告的情況特殊,本案不涉及意圖或罔顧他人生命受到危害,被告只是放置一個燒着的膠袋,事件沒有造成物件損壞,而且在眾目睽睽下,對公眾安全亦無礙,本案在同類案件中接近最輕微。再者,被告的情況令人同情,他的個人情況雖未能作為辯解,但屬有力的求情因素。法官表示,在法律容許下,法庭今次已盡量予以輕判,叮囑被告珍惜這次最後機會。案件編號:DCCC 500/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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