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區議員宣誓的《2021年公職(參選及任職)(雜項修訂)條例草案》,今日於立法會恢復二讀辯論,一旦修例草案獲通過,所有區議員均須宣誓擁護《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區。消息指,政府月內將敲定細節,爭取最快下月宣誓,若有區議員被裁定宣誓無效,當局或會容許有關人士作出辯解。一旦有人因宣誓無效或被裁定違誓而喪失議席 (DQ),據悉當局會考慮追討薪津,「最辣方案」會要求交還自就任起所得的所有薪津。
對於具體宣誓安排,消息指當局目前仍未有定案,本月內將敲定細節,爭取最快下月宣誓。據了解,區議員須在宣誓當日出席儀式,並在民政事務局局長徐英偉監誓下宣讀誓詞,或會再要求他們簽署聲明確認。
消息人士解釋,參考其他公職人員宣誓安排,只有立法會議員須逐一宣誓,而副局長、政治助理等則為一同宣誓,加上區議會屬非政權性組織,正構思按區議會分區輪流分批宣誓,但或會因應各區人數多寡作調整。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在2月提出修例時已表明,參選去年立法會選舉時被DQ的4名時任區議員,將於修例草案獲通過後喪失議席。4人當中,只有東區區議員鄭達鴻現時仍有區議員身份,據悉鄭將不獲安排宣誓,但鄭昨日已辭職。
據了解,監誓人未必會在宣誓當日即時裁定宣誓無效,正考慮容許有關人士作出辯解,事後視乎理據是否充分,再決定是否信納。至於在宣誓後,修例草案訂明律政司可針對區議員違誓行為提出法律程序,有關區議員將即時自動暫停職務,當局期間會暫停發放薪津,直至法庭對有關訴訟作出最終決定。
據悉,律政司作決定時或會參考區議員過往言行,而民政事務局在裁定宣誓是否有效時,亦會將區議員過去在會上的動議和發言列入考慮因素。
消息又指當局正考慮向被DQ者追討薪津,會研究就追薪期限「劃線」,「最辣方案」將要求有關人士交還自就任起所得的所有薪津。
自去年底開始,陸續有區議員因《港區國安法》或拒絕宣誓而離開香港,包括現時正流亡澳洲的中西區區議員許智峯。根據現行《區議會條例》,任何民選議員連續4個月沒有出席區議會會議,或沒有在限期前取得區議會同意,即會失去議員資格。
據了解,由於只有當區區議會主席有權決定缺席會議的理由是否合理,政府難以執行相關條文DQ離港區議員。消息人士補充,指許早前已公開表明正式宣布流亡,變相不能履行區議員職務,原則上可由當日起計算4個月;至於其他人則要徵詢律政司意見。
對於部分區議員辭職或喪失議席,當局會如何處理有關空缺?徐英偉昨表示,現時法例並不容許政府委任區議員。消息人士則指出,政府暫時並不會安排補選,又強調無意取消區議會架構,亦不會提升分區委員會地位以取代區議會職能。記者胡偉明、劉螢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