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營商圖騙抗疫基金 涉款11萬男子囚10周

【本報訊】一對男女涉嫌欺詐防疫抗疫基金資助,以「易搵公司」及「調理農務公司」為名,企圖騙取政府共11萬元資助。案件昨天在東區法院再提訊,涉案男子承認一項欺詐及一項串謀詐騙罪,被判即時入獄10星期,與他一同被控的女子則獲撤銷控罪。主任裁判官羅德泉形容男被告的行為等同趁火打劫,法庭須判阻嚇式刑罰。

案情指,42歲男被告李鈺楠於2020年3月23日至7月8日期間,虛假聲稱自己於大角咀大同新邨大眾樓一個單位內營運電子產品零售公司「易搵公司 Findeasy Company」,成功取得8萬元資助。在2020年5月某日至8月27日期間,李又再次用同一地址向政府表示自己營運一間名為「調理農務公司 DLLM Company」的美甲店,誘使政府向他發放3萬元資助,並向36歲女被告余淑芳借用她的美甲店拍照作申請文件之用。

官斥趁火打劫須判監

兩人更協議,事成後李須向余分享10%報酬,惟美甲店的3萬元款項未到手,騙資助之事便已被揭發。女被告原本被控串謀欺詐及誤導警務人員罪,但最終獲法庭撤銷控罪。

男被告的代表律師求情指,案發時經濟情況欠佳,他只是想用資助款項支持年老父親的生活開支,一時糊塗犯案,已明白案件嚴重性,希望法庭考慮被告坦白認罪,並已退回款項,可寬大處理。

裁判官指,疫情令社會上每一個人都受到不同形式及程度的打擊,政府推出援助基金作為及時雨幫助營商者,故審核程序必需在短時間內完成,不可能對每宗個案作詳細審視。但被告卻藉此欺騙,趁火打劫,故須判短期監禁以收阻嚇之用。案件編號:ESCC 415/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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