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確診申索 324宗僅兩人獲賠

【本報訊】本港爆發新冠肺炎疫情逾年,不少高危職業如前線醫護等曾於工作期間染疫。勞工及福利局昨日向立法會提交的文件透露,去年10月至今年4月21日期間,勞工處共接獲324宗懷疑在受僱工作期間因工確診新冠肺炎的僱員補償個案,不過,目前僅52宗個案的僱主表示承擔僱員補償責任,且僅有兩宗是已支付補償款項。

接118宗涉醫護個案

勞福局表示,在該324宗呈報個案中,以「公共行政、社會及人服務業」個案最多,佔140宗,其次是「金融及保險、地產、專業及商用服務業」,佔57宗;「餐飲服務業」佔20宗。在324宗個案中,目前僅得52宗個案僱主願承擔補償責任,有兩宗已支付補償金額,另有59宗因不同原因已撤銷申索,有一宗已確認僱主並無補償責任。餘下212宗,勞工處仍在跟進中。

此外,於去年1月至今年4月21日期間,勞工處共接獲118宗涉及醫護人員懷疑因工確診的申索呈報個案,當中56宗於公立醫院工作,涉及3名醫生、23名護士、3名專職醫療人員、27名支援或行政職系人員。另有3宗任職衞生署,包括一名醫生及兩名救護員。另有12宗是由私家醫院或診所呈報的個案,由護老院及殘疾人士院舍呈報的個案有47宗。上述個案中,僅15宗的僱主願承擔責任,當中僅有一宗已完成申索。另17宗已撤銷申索,86宗仍在跟進中。

勞福局指勞工處一直根據衞生防護中心公布的資料,主動跟進懷疑因工確診的僱員補償個案,以及透過醫院的協助,向所有確診人士派發有關《僱員補償條例》下僱員權益及保障以及該處聯絡方法的單張。如僱員補償個案涉及爭議,勞工處會就個案屬工傷的可能性給予相關僱員及僱主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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