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熱水淋子女 婦判囚兩年半

【本報訊】主婦與丈夫通電話時起爭執,竟開視像直播用熱水淋10歲女兒和7歲兒子,令兒子被2級燙傷,他們更被嚇得語無倫次。在此事前兩日,她又因嫌兒子吃飯慢,拿熱水作勢淋潑,致熱水濺到兒子臉龐。她早前承認普通襲擊、有意圖導致身體受嚴重傷害、有意圖而企圖導致身體受嚴重傷害3罪,昨天在區院被判囚兩年半。法官勞潔儀直斥被告並非一時衝動犯錯,被告身為兩名子女的主要照顧者,卻持續地向他們做出惡毒的行為,不但違反誠信,亦令子女身心受創,法庭須判以阻嚇刑罰。

代號「L.S.Y.」的37歲女被告,分別被控於2020年2月10至12日,在家中襲擊兒子X、令X身體受嚴重傷害及企圖傷害女兒Y。法官表示,今次幸得好鄰居在聽到事主呼叫而報案揭發,否則虐待或會繼續。另外,事件在被告的丈夫眼前發生,Y身上有不同舊傷,若他日後未能盡責防止虐兒的情況出現,或會面對疏忽照顧兒童的刑事檢控。

官斥欠悔意 非衝動犯案

法官引述報告指,Y早於2017年已被發現兩邊面有瘀傷,於2019年又再被送院,當時被發現有燙傷,Y的左膝頭有多個深色疤痕,可能是舊燙傷。Y亦曾指其母不開心時,便會用熱水淋她,但不會帶她求醫,只在家塗藥。X及Y在案發後都避談本案,對被告十分保護,更指被告從不發怒,法庭認為事主有需要接受心理輔導,以讓他們明白「他們是受害者」。

法官特別提及親友、學校社工的求情信,當中無一提及事主曾經被虐待,他們若非欠缺足夠資料,便是沒有說出全部實情。法官指被告悔意有限,而且非因為一時衝動犯錯,專家認為她要接受輔導學習管教子女技巧,以改善情況。

案件編號:DCCC 772/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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