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違國安法等罪 黎智英兩子張劍虹續准保釋

【本報訊】壹傳媒黎智英、其兩名兒子黎見恩及黎耀恩,以及多名壹傳媒高層,去年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欺詐或煽動意圖罪等,被警方國家安全處拘捕,均獲准保釋候查。其中黎見恩、黎耀恩及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昨日各自到3間警署報到。據了解,3人均獲准續保,須於8月再到警署報到。

昨午1時許,黎智英次子黎耀恩與妻子抵達將軍澳警署時,已有一名女子在警署外等候,3人會合後一同進入警署。同一時間,黎見恩到達長沙灣警署;張劍虹則手持文件隻身到達秀茂坪警署,張下車後直接走入警署報到,3人各在警署內逗留逾一小時,續保完畢後各自離開。

壹傳媒多名高層亦被捕

警方國安處人員去年8月持法庭手令,大舉搜查《蘋果日報》位於將軍澳的廠房,並在全港多區拘捕10人,包括黎智英、黎見恩、黎耀恩、張劍虹,以及壹傳媒的多名高層,國安處經進一步調查後,於今年3月再拘捕壹傳媒前執行董事丁家裕,令該案被捕人數增至11人。

據悉,黎智英等壹傳媒高層涉嫌以欺詐手段,用低價騙取使用廠房的權利,在壹傳媒大樓的廠房經營獨立公司,為17間公司提供「公司秘書」服務,其中一間公司正是黎耀恩開設、曾以二手檸檬茶奉客的四季常餐。根據規定,壹傳媒應向科技園公司申報,但有人以欺詐方式作出虛假聲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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