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射燈:「神秘丁屋」業主 霸海又霸地

相思灣村水上活動店涉非法霸佔村內地方經營牟利,早前已被本報踢爆涉霸佔官地僭建碼頭,經營該店的「神秘丁屋」業主黃子洋在村內霸海又霸地,同時更涉霸佔店外的官地作為顧客付費泊車用途。法律界人士直指該店若違反相關規定,可被地政總署收回土地;保險業界人士亦提醒,市民光顧違法店舖,遇事恐難獲賠償。

光顧違法店 出事難獲賠

黃子洋涉及多宗土地發展問題,包括在沒有滿意紙(即合約完成證明書)的情況下,涉出租丁屋,更開價1,800萬元求售。他早年更在相思灣村曉波徑附近開設水上活動店,但其店卻有「私人碼頭」方便顧客拖獨木舟落海,當中涉及佔用官地。2018年有關斜坡仍是爛地一片,兩年後卻被填平成僭建碼頭。其惡霸行為令村民反感,惟大多村民敢怒不敢言。

近日規劃署證實該水上活動店所在不屬於新界豁免管制屋宇,若經營生意需得到城規會批准,並就此進行調查。但本報發現該店仍繼續做出租艇生意,國際專業保險諮詢協會會長羅少雄指店舖經營生意起碼要有商業登記,保險公司才會受保,而保險條款列明如牌照、物業等有變動,需向保險公司披露,而該店明顯已不可做生意,即使該店已購買第三者人命傷亡及財物保險,若顧客發生意外,相關保險恐已失效,保險公司可拒絕賠償。

律師梁永鏗指土地使用者需符合該土地性質,一旦違反,最嚴重情況可被地政總署收回相關土地,而過往亦曾有這些例子,不算罕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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