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障童墮斃案 1護理員照顧40院友 官質疑標準過低

【本報訊】患中度智障及自閉症的14歲少年梁子駿,於2016年8月在私營殘疾人士院舍「康橋之家」住宿期間墮樓身亡。死因庭昨天就事件繼續研訊,時任社署院舍牌照處社工作供時,裁判官質疑社署標準要求1名護理員要負責40名院友的比例是否不當,該社工回應他們只能按本子執行要求。

他表示,院舍如要營運須獲正式牌照或「豁免證明書」,康橋之家自2013年起只是先後3次獲發豁免證明書,社署寬限4年時間讓其進行改善工程,惟康橋之家於2016年11月被撤銷豁免營運書之前,沒有按社署要求進行改善。

時任殘疾人士院舍牌照事務處社工郭永一表示,根據更表及簽到紀錄,當日院舍的員工數目符合社署要求。死者家屬的代表律師追問,如果職員有事外出,是否仍然符合要求。郭強調只要職員是履行職責,例如因接送院友覆診外出工作,「員工係做緊工作」,院舍便不算是違規。

社工:呢個係最低要求

據社署要求,1名護理員最多可照顧40名院友,裁判官追問「1個人照顧40個正常人都好多,何況係弱智、傷殘人士,又要餵食、有啲又溝通困難,加上護理員冇受訓,當時係咪接納?」郭回應「呢個係最低要求,當時係咁寫囉,我只能執行。」

裁判官又表示本案死者有自閉、中度智障、行為問題集於一身,在學校都要接受一對一照顧,在院舍卻只能接受1對40的照顧,質問「社署唔覺得不當?」郭表示社署只會根據醫生的報告去分辨個案屬低、中、高度弱能,如果家人認為患者有嚴重的行為問題應該主動告訴醫生,「可能剔高啲(高度智障),但如果剔咗中度,個安排就係咁。」案件編號:CCDI-474/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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