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集結案 4泛民認罪 朱凱廸縮沙

【本報訊】壹傳媒黎智英等26人(其中兩人已離港),被控參與或煽惑他人參與去年6月4日在維園舉行的違法集會,其中5名被告早前透過律師表示將會認罪,包括黃之鋒、朱凱廸、岑敖暉、袁嘉蔚及梁凱晴,區院昨天開庭聽取他們的答辯。除了朱凱廸「縮沙」外,其餘4人都承認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押後至5月6日(下周四)判刑,期間被告須還押。

朱與黎智英在內19被告 6‧11再訊

昨答辯的5人被控於2020年6月4日在銅鑼灣香港維多利亞公園,連同其他人在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下,明知而參與一個未經批准的集結。控方透露,黃之鋒過往有6次刑事定罪紀錄,本案是在法庭保釋期間犯案。岑敖暉則有一次定罪紀錄;袁嘉蔚及梁凱晴屬初犯。原本表示會認罪的朱凱廸,透過律師向法庭申請把案押後至6月11日,與黎智英等19名擬不認罪或未表態的被告一併再提訊。控方沒有反對,法官因此批准朱的申請。

按4名認罪被告的案情指,去年4月支聯會向警方申請在6月4日舉行維園集會,以悼念六四事件31周年,預計將有5萬至10萬人參與。衞生署認為群眾難以實行每8人一組、人與人之間相隔1.5米的防疫措施,加上若有參與者確診,技術上難以追蹤接觸者,故不建議舉辦集會。經過與支聯會商討安排後,警方認為集會屬高風險活動,遂於6月1日正式發出通知,禁止支聯會舉行六四集會。支聯會亦沒有就該決定上訴。

至去年6月4日,警方在維園一帶放置多個揚聲器,重申警方已禁止集會,參與者或觸犯法例,當時維園足球場被鐵馬圍封。自傍晚6時許開始,人群開始聚集,支聯會成員帶頭往維園足球場步去,期間有人把鐵馬移開。支聯會隨後發表政治演說,又高叫口號和唱歌。過程中,認罪的4名被告穿黑衫手持蠟燭坐在足球場,身旁放着白花。集會在約晚上8時43分結束,共約有兩萬人出席。集會期間,附近部分路段需封閉,交通受阻。案件編號:DCCC 865,876,885,890,892/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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