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航子公司遭銀行入稟收地

【本報訊】香港航空旗下一間公司被指用其飛行培訓中心所在地皮作抵押,向一間銀行申請按揭貸款,但其後未有依約還款。銀行因此入稟高院,要求法庭頒令該公司還款,以及交出用作抵押的土地。不過,入稟狀並沒有披露欠款的實際數額。

原告是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被告是香港航空飛行訓練中心有限公司。入稟狀指稱,被告於2019年9月用一幅位於赤鱲角機場範圍內的土地作抵押,令原告向被告提供按揭貸款,該幅地是用作興建香港航空飛行培訓中心,面積共5,858平方米。由於被告沒有依約償還貸款,原告因此要求法院頒令被告還款及交出該幅土地。

案件編號:HCMP 585/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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