節目未聲明含間接宣傳 有線電視違守則遭勸喻

【本報訊】通訊事務管理局早前接獲投訴,指有線電視去年10月播放的3集電視節目,播放時未有預先聲明含間接宣傳。通訊局昨公布裁定有線電視違反守則,決定向其發出勸喻,促請它嚴格遵守《電視通用業務守則—廣告標準》。

通訊局表示,一名公眾人士投訴有線電視財經資訊台在去年10月10日、17日及24日晚上播放的電視節目《樓盤傳真》。投訴內容指該3集節目含有某樽裝水產品的間接宣傳,但節目開始前沒有聲明該節目含有間接宣傳。

承認內部溝通出錯所致

通訊局考慮了個案的相關資料,包括儘管該品牌在每集片尾鳴謝字幕中均被識別為產品贊助商,但在節目開始前並無作出聲明,告知觀眾節目中含有產品贊助或間接宣傳;而有線電視承認有關失誤是因內部溝通出錯所致。通訊局認為該3集節目沒有作出預先聲明,明顯違反了守則條文,決定向有線電視發出勸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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