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文署擬追究音樂噴泉沖涼者

【本報訊】造價半億的觀塘海濱花園音樂噴泉上周四啟用,隨即出現故障及損毀。康樂及文化事務署昨晚發表聲明,指近日有人在音樂噴泉及互動嬉水區作出不當行為及使用梘液,該署正研究向有關人士採取法律行動以追究責任,又指任何人違反相關條例,可被罰款2,000元及監禁14天。

疑梘液影響致嘔泡關閉

網上有片段顯示,一名男子在上周六(24日)到上址進行直播,諷刺噴泉是「小白象」工程,期間赤裸上半身在互動嬉水區利用水柱洗澡,不時將沐浴露抹在身上。康文署周一指,觀塘海濱音樂噴泉及互動嬉水區由於池水懷疑受梘液影響而導致大量泡沫出現,已暫時關閉,以排走池水及進行徹底清潔,噴泉表演亦將暫停,直至另行通告。

署方昨晚再發聲明,明言正研究向有關人士採取法律行動以追究責任。該署提醒市民,根據第132BC章《遊樂場地規例》,當任何人在遊樂場地內時,不得作出擾亂秩序及不雅的行為,衣着須恰當;任何人不得在遊樂場地內妨礙、騷擾或煩擾任何其他正在恰當地使用該遊樂場地的人;任何人不得在任何用作美化環境的湖、池塘、溪澗或水中沐浴、涉水或洗濯。違反條例可被判處罰款2,000元及監禁1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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