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僱主值逾118萬財物菲傭囚兩年

【本報訊】何文田半山壹號一個單位去年發生閉門失竊案,一名獲女戶主聘用了24年的菲律賓籍女傭,於4個月內偷去女戶主總值逾118萬元的名錶及珠寶首飾,再把贓物拿到當舖典當,套現近30萬元。涉案菲傭昨天在區院承認一項盜竊罪,法官指被告違反了事主對她多年來的信任,考慮到案發時間長短、失物的價值、大部分失物已被起回、被告認罪等因素,判她監禁兩年。

51歲被告Emperador Edarlyn Arcalas,被控於2020年4月至8月期間,在何文田常盛街半山壹號一單位內,偷竊屬於女子梁賀欣的財產,包括8隻手錶、5條頸鏈連吊墜、12對耳環、6個吊墜、4條頸鏈及8両金粒。失竊手錶當中不乏名牌手錶,而其中最名貴的一隻價值25萬元。

案情指,被告自1996年已受聘於女事主,案發時被告的月薪為6,000元。事主與丈夫及女兒自2018年12月起入住涉案單位。去年8月3日,事主嘗試尋找一隻手錶但不果,繼而發現有其他手錶首飾不翼而飛。3日後她找被告對質,被告坦認偷取其財物,事主遂報警求助。警誡下被告承認偷了僱主首飾拿去典當,並已將贓款帶回家鄉。事主確認沒有為失物買保險,而失物是父母早年送贈給她的。警方調查後,發現被告分23次將失物拿到多間當舖典當,套現約29.8萬元。失物總值逾118萬元,當中除了約值5.5萬元的失物未能起回外,其餘失物經已起回。

求情指為籌措父母醫藥費

辯方求情稱,被告為籌措父母的醫藥費及家庭開支,因而在家鄉欠下約等於25萬元的高利貸債務,被告曾向事主借了9.5萬元,但被告只償還了5,000元,事主其後拒絕繼續向被告支薪,被告為了解決財困而犯案。案件編號:DCCC 1025/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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