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服刑第9日 兩子夥張劍虹探監謀對策

【本報訊】壹傳媒黎智英官司纏身,當中包括前年8月18日及8月31日的兩宗未經批准集結案,本月16日被判囚14個月,昨是黎智英在赤柱監獄服刑第9日,黎的長子黎見恩、次子黎耀恩及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早上到場探監,疑與黎智英就官司密斟,急謀對策救亡。

昨早9時許,黎智英次子黎耀恩抵赤柱監獄,並持一本素描簿,與較早到的黎見恩及張劍虹會合,張兩手空空,黎見恩則帶背囊,未知有否帶物資。由於昨是星期日,所以赤柱監獄早上已有長長人龍排隊探監,3人輪候前往監獄的高爾夫球車期間仍「雞啄唔斷」。他們在監獄內逗留約兩小時,上午11時半分兩批離開。期間黎見恩及黎耀恩「頭耷耷」,後者並手持兩本書及公文袋。

由於黎智英早前已用盡每月兩次的探期,相信昨日親友探訪是額外申請,獲得懲教署批准,黎智英的親友如欲再探訪,就須等到下個月。此外,黎智英上周二就8‧18及8‧31兩案提出上訴及減刑申請,這兩宗上訴案暫時未有聆訊日期。

黎仍5案纏身候審

除了上述兩案,黎智英還涉及另外5宗案件,包括涉嫌組織和參與前年10月1日的未經批准集結,該案將於5月17日在區院開審;涉嫌去年6月4日在維園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此案將於6月11日再提訊;涉嫌隱瞞壹傳媒大樓所在地段租契條款的欺詐案,案件5月6日在區院提訊;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則在6月15日再提訊;至於2017年6月4日刑事恐嚇東方報業集團記者的案件,雖然有相有片佐證,案件亦表證成立,惟原審裁判官鍾明新最終將黎放生,判他脫罪,律政司早前入稟提出上訴,上訴聆訊將排期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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