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股票印花稅 設日落條款遭否決

【本報訊】政府在新一份《財政預算案》中宣布將股票交易印花稅的稅率,由買賣雙方各付0.1%提升至0.13%。立法會《2021年收入(印花稅)條例草案》委員會昨日舉行會議,議員張華峰指股票成交量中有四成獲豁免繳交印花稅,提高印花稅與大型證券商無關,批政府措施僅影響小投資者,斥政府做法猶如「殺雞取卵」。不少業界擔心政府會增加印花稅作為長期收入,故提出修正案,增設為期一年的日落條款,建議政府在疫情復甦後將印花稅回復至原有水平,但最終修正案未能通過。

議員斥「乞兒兜搶飯食」

此外,議員石禮謙指政府增加股票印花稅後,市民一買一賣後實際上需額外支付60%稅項,反問「政府點解唔去抽馬會稅呢?」議員蔣麗芸則指政府庫房仍有約9,000億港元,認為未來兩年沒有收入都不成問題,對現時加稅感不解,又稱增加稅項應作特別用途或二次分配。議員黃定光亦表示政府不應「乞兒兜搶飯食」。

議員葉劉淑儀則表示投資一定有風險,指股票印花稅並不是銷售稅,倘若「車仔麵都畀稅先係乞兒兜搶飯食。」但她指政府應該劫富濟貧,建議考慮倣效歐洲設數字服務稅,既可開徵新稅種又不會影響小市民。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副局長陳浩濂綜合回應指,增加印花稅旨在增加政府財政收入,稱增加0.03%的稅項即10萬港元僅多繳交30港元的稅項,又指香港並未設有資產增值稅及股息稅,強調股票交易成本需要整體比較,並不能單獨注重印花稅。他又稱議員指印花稅「收大唔收細」的說法並不正確,而政府對國際的稅種變化亦有密切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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