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擊黑暴勢力 議員指判刑具阻嚇力

【本報訊】前年7月香港民族陣綫成員盧溢燊在工廈單位內,被搜出約一公斤可製作爆炸品「三過氧化三丙酮」(TATP)的原材料,昨日因管有炸藥意圖損害生命或財產罪被判入獄12年。有議員指被告是希望製作具殺傷力的炸藥從事本土恐怖活動,認為有關判刑合理、具阻嚇力,相信可令黑暴分子不敢再有恃無恐。亦有議員促請律政司及司法機構加快處理黑暴案件。

被告持原材料 屬恐襲中常用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主席陳克勤提及,被告持有的爆炸品原材料是恐怖分子在恐襲中常用的,殺傷力非常強。在香港如此人口密集的地方,若成功引爆炸藥將造成嚴重的人命傷亡及財產損失,後果不堪設想。他又指現時網上充斥很多教導製作彈藥的資訊,所需原材料很容易購得,認為有必要重判達致以儆效尤的目的。他相信是次判刑具阻嚇力,令黑暴分子不敢再有恃無恐,抱住「玩玩吓」、覺得即使被捕亦只會被從輕發落的心態。

另一議員葛珮帆指出在反對修訂《逃犯條例》風波中,可見黑暴思想萌芽,相信被告儲存大量危險品,正是藉此以從事本土恐怖活動。她認為黑暴分子仍然潛伏於社會,大眾不可掉以輕心,相信是次判刑具阻嚇力,有助打擊黑暴分子的勢力。

反修例風波逾7000案未檢控

此外,有逾萬人在反修例風波中被捕,但至今仍有逾7,000宗案件未完成檢控。葛促請律政司及司法機構加快程序,否則愈遲進行審訊則愈難彰顯公義,令保釋人士有機會繼續威脅本港安全,甚至有人會潛逃「走佬」。

翻查資料,自2019年爆發反對修訂《逃犯條例》衝突以來,多宗涉及反修例的嚴重刑事案件判刑僅4至6年。其中,涉前年8月13日機場襲擊案的何家樂,被裁定暴動、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以及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3罪罪成,部分刑期同期執行下,獲判囚5年半,是暫時被判刑期最長的反修例示威者。至於反修例事件中首名承認暴動罪、涉前年6月12日包圍立法會案的冼嘉豪,法庭裁決時以監禁6年為量刑起點,在認罪下獲扣減三分之一刑期,最終需入獄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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