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僕拒宣誓效忠 離心應該斬立決

道不同不相為謀,志不同不相為友,這是一般人都知道嘅道理。公務員作為政府組成一部分,吃的是官餉,幹的是公務,講真,強扭嘅瓜不甜,如果唔認同政府和中央便不應該入職,既入職就必須忠於政府和中央,食得鹹魚抵得渴,道理一字咁淺。

呢,政府今年1月要求全體現職公務員喺4周內宣誓或簽署聲明擁護《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區。其實,任何人入職某間公司都要嚴守該公司守則及紀律㗎啦,這是基本常識吧!阿哥,港英時期對公務員嚴格政治審查,所謂「查三代」是也,嗰陣冇公僕有異議,更加冇可能會有「吃飯砸鍋」呢回事!只係97後政府放縱公僕,禮崩樂壞,加上庸官怠政得過且過,公僕自然得寸進尺,慢慢病變成妹仔大過主人婆,公僕籠裏雞作反竟如家常便飯!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聶德權尋日表示,約有17萬名公務員已簽妥及交回聲明,而截至今年4月1日,有129名公務員不理會、拒絕簽署或拒交回聲明。佢答覆議員查詢時就話相關部門已去信要求未有簽署及交回聲明嘅人士解釋,並已收回部分回覆;局方會按個案實際情況,根據公務人員管理命令第12條,基於公眾利益要求佢哋離開公務員隊伍,過程中會給予時間佢哋作申述。如職位涉及公務員敍用委員會職權範圍,會徵詢委員會意見,當局作最後決定並通知有關公務員,強調會嚴肅快速跟進云云。

有議員關注被起訴公務員是否仍可獲發薪金?聶局長指有關涉嫌參與反修例非法活動被捕嘅現職公務員,如果佢哋被警方落案起訴嘅話,仍然可以支取一半薪金。都話港府係全港最慷慨嘅僱主,庸官無能,照樣升職加薪;「吃飯砸鍋」停職仲可以一直支半薪,生活無憂之餘仲唔使返工,打政府工被譽為「鐵飯碗」一啲冇誇張!公僕知法犯法,停職支半薪又點能夠反映事件嘅嚴重性?理應「斬立決」一律炒魷,再按其性質作刑事調查,如今公僕做錯事係一邊停職一邊支薪,賞罰不明,難怪管治江河日下!

政府「管無能」彰彰明甚,聶德權所謂「嚴肅快速跟進」又係廢噏當秘笈,處理一批拒絕宣誓效忠特區政府嘅公務員,依然畏首畏尾,仲要強調有咁多「程序」,為何不是「拒簽即炒」,知唔知乜叫做「治亂世,用重典」吖?公務員被捕就應「即捕即解」,拒簽效忠就手起刀落,大家道不同不相為謀,仲給予咁多時間作乜春嘢「申述」呢?呢129名拒簽署交回聲明嘅公務員,連宣個誓都企硬,擺明離心離德,根本就一個都不能留!唔通仲要鼓勵佢哋乖乖哋簽喇,等疫情過後,仲有得資助5皮幾嘢同一名親友去旅遊㗎,做乜咁傻豬豬啫?庸官廢政,功夫茶睇見都眼火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