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平則鳴:區議會必須結構大改革

2019年區議會選舉的結果,徹底實現了英國人在1982年部署還政於民、推出區議會選舉的政治圖謀。反中亂港勢力坦認靠黑色暴亂「吃人血饅頭」取得輝煌的選戰成績,全港479個議席中,除去27個當然議席外的452個單議席單票選舉制度中,泛民黑暴取得388席,建制只取得59席,由此成就戴耀廷牽頭和泛民議員搞「35+攬炒」行動,妄圖奪取立法會和行政長官選舉的控制權,一舉變天。倘若沒有《港區國安法》,香港政局早已不堪設想了!

香港經過39年的區議會演變,充分暴露出現行的區議會制度已大大偏離了《基本法》第97條規定的初心和大原則,出現扭曲變異,必須徹底檢討和糾偏,重新回到《基本法》規定的軌道上來,做回非政權性質的地區管理及其他事務諮詢角色的議會。綜觀區議會的變異有5個方面:其一,選區過細令居民組織政治化。參選者只要先控制選區內個別大屋邨、大屋苑法團或業委會等居民組織,其議席便「坐定粒六」,區議會的單議席投單票選制令議會屋邨化。其二,選舉容易極端政治化。有組織政治集團很容易有計劃地煽動民粹,造謠抹黑,挑撥仇恨,煽動群眾鬥群眾博亂中上位。

其三,單議席單票令民粹主義盛行。舉民主之旗實推行本位主義、山頭主義,小選區利益至上,令全港整體社會分崩離析,團結瓦解。對設立帶厭惡性的設施必定全力反對到底,對改善文化康樂休憩設施必寸步不讓力爭到底。對此結構性桎梏,不從擴大選區和選民人數,並採取多議席單票制的選舉模式,是難以解決的。

其四,地區直選存在結構性缺陷,影響政府能否真正可以在區議會聆聽到多元的聲音和中肯及專業的意見,故區議會應考慮重新加入專業和委任性質的議員。其五,批准參選資格不統一。政府必須劃一區議會的審核參選資格標準,統一由資審會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