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4女童 舞台劇導演囚7年半

【本報訊】舞台劇導演及演員黃嘉威藉詞為韓國網站招攬模特兒,於2014年至2018年間在網上誘騙4名未成年少女到賓館拍攝性感內衣照及裸照,期間藉教擺性感姿勢向她們大肆非禮,又要求她們為他口交及手淫,有事主被要求全裸拍攝「男友視角」的出浴照,甚至與他性交。他早前承認與未成年人士非法性交、非禮等共18項控罪,昨天被判監7年半。法官邱智立斥責他利用其專業,精心部署犯案,利誘入世未深的受害人以達到其猥褻目的,令事主本應快樂的青春期要在創傷中度過。

40歲被告黃嘉威,承認7項對16歲以下兒童作出猥褻行為、6項製作兒童色情物品、一項企圖製作兒童色情物品、3項非禮及一項與16歲以下兒童非法性交罪。

指控制女童過程中獲滿足感

4名受害人A、B、C及D於案發時介乎13至15歲,只有A願意接受創傷評估。心理專家指A遭恐嚇成為被告的洩慾工具,承受嚴重心理折磨,整個青春期被毀。她亦因長期受被告洗腦而對自己及外界有歪曲的觀感,生活在恐懼及羞愧之中。

心理及精神科報告則指,被告求學時曾因父親生意失敗破產而離家出走,令他嚴重缺乏安全感,加上之後工作不穩定,他為滿足性慾,便隨意跟在學習及工作上的朋友發生性關係,享受被呵護而毋須負責任的感覺。被告向專家透露,他在控制女童的過程中得到工作上得不到的滿足感。法官指,被告利用其專業及金錢,誘騙較他年輕近20歲的女童,他不安分於相識多年的女友,沉溺與他人隨意發生性關係。雖然無案底,求情作用亦不大,考慮被告認罪,判他入獄共7年半。案件編號:HCCC 237/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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