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5‧22遊行至中聯辦 民主黨16成員犯禁聚罰錢

【本報訊】民主黨成員於去年5月22日遊行至中聯辦,反對表決《港區國安法》,遭警方以現場超過8人聚集、違反禁聚令為理由,當場票控24名遊行人士。他們其中16人起初決定拒絕交罰款,當中包括尹兆堅、胡志偉及黃碧雲等前議員。但案件昨日在東區法院再提訊時,16人均決定認罪,結果每人判罰4,500港元。

無視警方3次警告

16名昨天認罪的被告,包括民主黨主席羅健熙、副主席梁翊婷,以及尹兆堅、胡志偉、黃碧雲、吳劍昇、徐遠華、陳堡明、馬旗、蘇逸恆、易承聰、周熙雯、莫嘉嫻、陳欣兒、韓俊賢及洪駿軒。案情指2020年5月22日中午時分,有民主黨成員發起公眾集會及遊行,打算由西區警署遊行至中聯辦,反對表決《港區國安法》。當日有人手持橫額及標語牌等,在場警方點算人數,發現現場超過8人聚集,便3次向他們發出禁聚令警告,惟無人理會,胡志偉更以揚聲器帶領其他參與人士叫口號。最後警方以橙色封鎖帶包圍被告人並發出禁聚令傳票。案件編號:ESFS 500018-500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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