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電費補貼 6月起實施

【本報訊】《財政預算案》提出為每個合資格電力住宅用戶提供1,000元電費補貼,以緩解經濟下行及疫情為市民帶來的影響。財經事務及庫務局昨日向立法會提交文件,指補貼會由今年6月起,分12個月注入戶口,頭11個月會每月注入80元,第12個月注入120元。

有效期至2023年底

當局又指,新補貼計劃有效期約兩年半,至2023年年底為止。會沿用既定做法,把未用的補貼轉撥至其後月份,用以支付同一戶口帳單所示的電費。

為配合新補貼計劃的安排,現行補貼計劃的限期會由2022年12月31日延長至2023年12月31日,市民若於現行補貼計劃下有未用補貼,連同在新補貼計劃下注入補貼,均可用作支付帳單所示的電費,直至兩者的限期同時屆滿為止,當局會按情況檢討是否有需要再度延長限期。

當局表示,如《2021年撥款條例草案》獲得通過,政府提供電費補貼的承擔額將增加28億元,即由279億元增至307億元。當局會繼續要求電力公司每月提交報告,以便監察。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