覆核刑期當立功 鄭若驊唔怕面懵

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尸位素餐,檢控不力反邀功!本港司法界近年亂象多多,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昨日發表網誌,指去年律政司合共提出17宗覆核刑期申請,按年上升3倍,當中16宗與反修例引發的示威及暴力罪行有關,已處理的15宗申請均判律政司得直,疑借此「成績」邀功。學者批評律政司過往在反修例案件中諸多甩漏,致判刑未如理想,且該部門就刑罰過輕的案件提出覆核是分內之事,直斥鄭管治不力。

鄭若驊在網誌中提到,律政司2018年及19年分別向上訴法庭提出6宗及4宗覆核刑期申請,而去年則提出17宗,其中16宗均與反修例案有關,已處理的15宗申請均判律政司得直。她以首宗覆核的侮辱國旗案為例,有關判刑未能反映罪行嚴重性,故提出覆核,並最終獲判得直。

她又談到,上訴法庭在處理多宗案件時,重申了在黃之鋒案所釐清的判刑原則,包括懲罰和阻嚇的重要性、有關指引適用於非暴力的非法集結等;而處理年輕人犯罪的案件時,若遇上應要判處犯案者嚴厲或具阻嚇力的情況,犯案者年輕或個人背景於量刑時佔比應是微不足道。

學者斥檢控工作慢

香港理工大學專業及持續教育學院講師陳偉強批評律政司誇誇其談分內工作,但該部門在反修例案件的檢控程序中,出現諸多「甩轆」的情況,包括寫錯時間、中英文版本控罪有差異等等,因此無法將被告定罪,批評鄭若驊作為首長監管不力。他指律政司正因檢控工作未到位,令刑期不符預期,提出上訴是理所當然,不應以此邀功,又炮轟律政司反修例案件檢控進度過慢,未能完全彰顯《港區國安法》的阻嚇力。

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副主席兼法學教授傅健慈亦稱,律政司處理反修例案件時經常出錯,刑期過輕提出覆核是應有之義,鄭若驊責無旁貸。他又炮轟律政司檢控工作過慢,如至今已拘捕一萬多人,但只有2,000多人被檢控,進度極不理想,直言會增加檢控難度,「盡快去處理,不要再甩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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