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衞局將訂明食肆換氣量等規定

【本報訊】為防止疫情在食肆中散播,食物及衞生局局長即將在根據《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第599F章)向餐飲業務發出的指示中,訂明提供堂食的餐飲處所在換氣量或空氣淨化設備方面須遵守的規定。食物環境衞生署昨日根據規例委任提供堂食食肆實施換氣量、或空氣淨化設備規定工作小組的成員,就順利實施上述規定向政府提出建議。

食環署設立工作小組提建議

被委任的工作小組主席為醫管局高級行政經理(工程)源栢樑,而成員包括香港測量師學會前會長何鉅業、香港大學(港大)機械工程系建築環境講座教授李玉國、港大微生物學系名譽助理教授龍振邦、理工大學屋宇設備工程學系講座教授王盛衞等。食環署表示,相關成員會就順利實施規例,向政府提出建議。

食環署又指,工作小組會就落實堂食食肆座位間鮮風輸送量達每小時換氣6次,以及使用符合指定規格和按實際情況適當地應用空氣淨化設備(具備高效顆粒空氣過濾(HEPA)結合紫外線C技術(UV-C)設備、HEPA設備或UV-C設備)作為替代安排,制訂具體指引,以供餐飲處所負責人、通風設備承辦商及空氣淨化設備供應商參考,而該署和機電工程署將派出代表,以觀察員身份參與工作小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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