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吟虎嘯:制度亂源 政治舞台

香港回歸後,之所以出現政治亂局,出現「港獨」冒起,出現要在根本上顛覆「一國兩制」,出現香港管治權的奪權鬥爭,最重要的制度上的原因,就是香港《基本法》中規定了立法會的全部議員和行政長官,循序漸進由一人一票選舉產生。

因此,反對派可以「合理合法」的利用這樣的制度目標和相關規定,在「爭取普選」中把他們的「民主拒共」、「為反而反」、「逢中必反」、「割裂中港」合理化、合法化,只要打出「爭取普選」,就可以為所欲為。如果有人反對他們的做法,就會被扣上「反民主」、「反普選」、「違背《基本法》」的大帽子。

在香港這個歷史和現實都相當特殊複雜的社會裏,在「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社會裏,他們通過「爭取普選」而獲得大量選票是「大概率」之事。

而他們在「爭取普選」的過程中使用「過激」手段,非常能蠱惑煽動人心,會被視為「英雄」、「鬥士」。

當然,他們也知道,「爭取民主、普選之路」要達到他們的最終目的,也沒有那麼容易。《基本法》中規定的「循序漸進」會讓他們感到阻力重重。

早年,他們在英國人的謀劃下,是想97年一回歸,香港立法會全體就由普選產生,5年之後的第二任行政長官也由普選產生。這當然絕不可能,於是他們拼合「爭取雙普選」愈快愈好。

對此,他們急躁之極,總想發起一場總攻擊,發起一場聲勢浩大,引起國際社會「嚴重關切」、「大力支持」,不惜「違法達義」,「暴力或可解決問題」的「社會運動」,形成巨大的政治壓力和民意壓力。於是,有了「佔領中環」和反修例暴亂。

必須指出,在發起「佔領中環」和反修例暴亂之時,香港推動多年的「爭取普選」導致了「香港自決」、「香港獨立」思潮的冒頭和勢力形成,都極有可能和「顏色革命」及「港獨分裂」連線,為其提供政治舞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