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金局上月接215投訴 75%涉僱主不當

【本報訊】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向立法會人力事務委員會提交報告,指2月收到215宗投訴,當中75%,即161宗都是針對共136名僱主提出,主要是僱主拖欠供款。勞工處亦接獲22宗涉及強積金的投訴,主要涉及不當地扣除僱員工資及拖欠供款。

148宗拖欠供款個案

積金局表示,在215宗投訴中,75%屬與僱主有關的投訴,每個個案更或涉多於一個事項,當中148宗個案涉及僱主拖欠供款、有65宗涉僱主沒有安排僱員參與強積金計劃、兩宗涉僱主強迫僱員轉為自僱人士。此外,有54宗是對受託人、中介人、職業退休計劃等投訴。

積金局續稱,在2月共申請17張傳票,當中10宗涉提供虛假陳述、3宗涉拖欠供款、兩宗涉沒有遵從法院命令、兩宗則為僱主沒有安排僱員參與強積金計劃。積金局亦有代表僱員入稟法院追討拖欠的供款,單單2月已有79宗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涉383名僱員,亦有一宗入稟區域法院,涉37名僱員。局方又於2月主動巡查13間僱用機構。根據進度報告的最新數字,截至2月底,本港共30.7萬名僱主,逾270.2萬名僱員及約23萬名自僱人士登記強積金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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