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運40汽油彈 的哥:客人聲稱醫療用品

【本報訊】警方於前年10月在大埔截停一輛的士時,在其車尾箱搜獲40枚汽油彈及點火器等物品,並拘捕司機。被捕的士司機否認一項串謀縱火及一項屬交替的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區院法官昨天裁定控罪表證成立。被告出庭作供,指當日應熟客要求到教育大學接載客人,惟客人只要求他運送一箱聲稱是醫療物品的貨物,他在開車不久便被數名蒙面警員截停。被告強調,若他知道該箱是汽油彈,他不會冒險運送。

31歲被告曾偉龍被控於2019年10月17日至20日,與他人用火意圖損壞他人財產;交替控罪則指他在大埔露輝路與汀角路交界管有40枚汽油彈、3支汽油及兩個點火器。

指收貨熟客從事急救

被告自辯表示,他分別從事保險業及的士司機。案發前,他透過通訊軟件認識一名叫「Ella」的人,雙方約好於前年10月20日下午一同遛狗,一名熟客召他當日到教育大學接載。被告遂於上午帶同兩隻狗到教大的高級職員宿舍,有一名戴口罩的陌生男子要求被告幫忙把一箱已封口的貨物搬到的士車尾箱。被告在搬運途中聽見如玻璃碰撞的聲音,故詢問對方是甚麼貨物,對方稱是醫療用品、眼藥水。被告因他的熟客從事急救服務,故當時便不虞有詐,而被告當時亦聞不到貨物有任何氣味。

被告表示,他把貨物放到車尾箱後,對方表示怕狗而不上車,只叫他與熟客聯絡及運送貨物。被告於是開車離去,但很快便有數名蒙面警員從一私家車落車截停他,把他拉落車及帶到10米外,又對他上手銬等。一會兒後,警員把他帶回的士,表示找到數十樽物品和拘捕他。案件編號:DCCC 144/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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