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47名發起或參與去年民主派「35+」初選人士,涉違《港區國安法》,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其中21名不獲總裁判官蘇惠德批准保釋的被告,昨天分3批在西九龍法院作保釋覆核申請,結果其中10人臨時決定放棄申請,而餘下11人均未能說服總裁判官改變決定,該21名被告全部須繼續還押候審。47名被告當中,目前只有楊雪盈、劉偉聰、呂智恆、林景楠、黃碧雲5人獲准保釋。
首批共7名被告包括區諾軒、吳政亨、袁嘉蔚、梁晃維、岑子杰、毛孟靜、梁國雄。由於梁國雄昨午要到東區法院就另一宗涉嫌違反禁聚令的案件應訊,裁判官首先處理他的申請。區諾軒昨早決定放棄申請,繼續還押。梁國雄、毛孟靜、岑子杰、吳政亨、袁嘉蔚、梁晃維提出覆核後,繼續不獲保釋。
第二批8名被告,包括馮達浚、黃之鋒、胡志偉、朱凱廸、黃子悅、尹兆堅、吳敏兒、鄒家成。黃之鋒、胡志偉、朱凱廸、尹兆堅、鄒家成和馮達浚等6名被告都決定放棄申請,而黃子悅和吳敏兒提出覆核後,繼續不獲保釋。第三批共6名被告包括何桂藍、楊岳橋、林卓廷、岑敖暉、王百羽及余慧明。楊岳橋、林卓廷和何桂藍撤申請。岑敖暉、王百羽及余慧明經覆核後續不准保。
昨天出庭的21名被告中,有12人放棄每8日作一次保釋覆核的權利,其餘9名被告保留該權利,他們包括吳政亨、袁嘉蔚、梁晃維、黃子悅、吳敏兒、何桂藍、岑敖暉、王百羽、林卓廷,該9名被告將於3月19日被押解到西九龍法院再提訊。
此外,案中15人早前獲批保釋,律政司要求高院覆核批准當中11人保釋的決定,國安法案件指定法官杜麗冰前天先處理其中兩宗覆核,她批准前立法會議員黃碧雲保釋,但元朗區議員伍健偉則須繼續還押。法官今天會處理涉及鄭達鴻、譚文豪、郭家麒、彭卓棋及柯耀林等5名被告的覆核,並於下周一處理被告張可森、何啟明、施德來及李予信的覆核。案件編號:WKCC 813/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