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顛覆案11申保釋被告續還押

47名發起或參與去年民主派「35+」初選人士,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案件於上周一(1日)起經控辯雙方4天爭辯後,其中15名被告於上周四晚(4日)獲准保釋,但律政司要求高院覆核批准其中11名被告保釋的決定,期間他們須繼續還押。國安法案件指定法官杜麗冰昨天就該11宗覆核案件作出指示。雖然被告希望法官即日處理覆核或批准他們暫時保釋,但法官指要收妥資料和理據才可決定,拒絕該要求,並定於本周四(11日)和周六(13日)分4批處理覆核,最終11人需要繼續還押5至7天。

11名被告昨天分3批,於上午10時、11時半及下午2時半逐一提訊,其中何啟明因身體不適留院,昨天沒有被帶上法庭。法官開庭時表示,她打算於本周四及周六逐一處理這11宗覆核申請,各天分上午及下午兩節,每節最多處理3名被告,而每處理完一名被告後,會即時決定是否批准該名被告保釋。法官表示,她明白到案件涉及個別被告的自由,理解到他們對獲釋感到的焦急,也認為應盡快處理這11宗覆核,但法庭需要掌握所有相關的資料和理據,才可以作公平的判決,不適宜太倉促處理。

官促律政司最遲明天存檔法庭

首名提訊的被告鄭達鴻透過代表律師,總裁判官蘇惠德經過4天共40小時聆訊,小心考慮才批准鄭保釋,鄭不應在獲准保釋後再被囚7天,而鄭於未來7天沒有繼續危害國家安全的風險,故希望准他暫時保釋7天。法官以尚未掌握所需資料為由拒絕鄭的要求。大部分被告其後沒有再要求暫時給予他們保釋,有個別律師想就此進一步陳詞,但被法官叫停。

法官指示律政司最遲於明天把傳票、誓章和覆核理據存檔入法庭,而辯方最遲要在本周三將理據存檔入法庭。辯方要求法官禁止控方在存檔文件後再加新證據,惟法官以案件仍在調查之中,拒絕辯方的要求。法官又批准控方在本周的覆核聆訊中使用視像系統,辯方指如果控方打算播放片段,須事先向辯方披露片段詳情。

准保楊雪盈呂智恆到庭旁聽

個別被告昨天把握機會與親友互相問候。犯人欄內的張可森與坐在公眾席的妻子揮手及互做心形手勢,其妻子把兩人胎兒的超聲波照片放在腹部前,向張展示,並趁張被押解離開法庭前,上前向張展示胎兒的超聲波照片。伍偉健則向公眾席的朋友揮手和飛吻,又答謝代表律師說「辛苦晒」。上周四晚獲准保釋的楊雪盈和呂智恆昨天也到法庭旁聽。

47名被告中,暫時只有4人批准保釋,包括灣仔區議會主席楊雪盈、律師兼深水埗區議員劉偉聰、社工呂智恆及商人林景楠。至於其餘32名被拒或自行撤銷保釋申請的被告,包括戴耀廷、區諾軒、趙家賢、毛孟靜及黃之鋒等人,須還押至5月31日待案件再提訊,其中24名被告已要求於本周五(12日)押解他們到法院,以在裁判官席前進行覆核保釋的程序。案件編號:HCCP 110-120/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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