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虐殺女童案 校方指案發前3個月已發現小兄妹有傷

【本報訊】5歲女童疑遭生父和繼母虐待致死案,昨天在高院續審。控方讀出控辯雙方同意案情,披露死者Z和其8歲兄長X在案發前3個多月,已被學校發現有傷,繼母承認夫婦二人曾體罰該對小兄妹,但又稱部分傷勢是小兄妹自己造成。生父在被捕後,更稱死者在不治前兩天曾「撞親個頭」。

三名被告依次是死者的生父、繼母和繼外婆。生父及繼母否認一項謀殺罪,繼外婆則否認4項殘暴對待兒童罪。同意案情指Z於去世前約3個月,即2017年9月初,在上幼稚園吃早餐時常問老師要多些食物,校方發現她身上有多處紅腫及被打痕迹。次被告承認與首被告曾打Z,承諾不會再體罰Z。惟老師其後又發現Z頭有瘀傷及嘴唇有紅點,次被告則解釋是Z自己撞傷及嘴唇乾燥造成。校方其後仍不時發現Z身體有瘀傷,但次被告卻稱是Z自己弄傷,校方則就體罰一事嚴厲警告次被告。

父指校方太溺愛 申請停學兩月

Z自2017年8月起已不時缺課,至10月27日後更再無上學。校方致電詢問,次被告兩度稱Z需赴內地奔喪一星期,但Z其實一直留在香港。直至11月中,首被告指校方太溺愛Z致影響學習,申請停學兩個月。學校表示Z繼續缺課便會向教育局報告。其後Z繼續缺課,直至12月2日,首被告正式申請讓Z退學。

至於Z的兄長X,其學校於2017年11月發現他行動緩慢及未能上樓梯,並且臉部有傷。次被告被校方詢問下承認曾罰X坐「無影櫈」,臉則是X自己撞傷,又稱懷疑X有渴睡症。之後X仍不時有傷,社工曾警告首被告和次被告不要再體罰X。次被告指X「唔鍾意食嘢」,所以臉色蒼白。X由12月17日起便再無上學。

2018年1月6日,救護員在被告住所發現Z全身多處有傷,最終證實死亡。3名被告於醫院因涉虐兒被捕,次被告稱:「本身個女有行為問題,會自己撞傷自己身體,同埋唔肯返學」。首被告則指:「當死者(Z)唔聽話及服從,我承認會用藤條打佢手腳,佢不時會自己把頭撞落大門及地下,我承認兩日前用過藤條打佢,佢亦都自己在兩日前撞親個頭」。案件編號:HCCC 28/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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