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結及藏攻擊性武器案 旁聽者戴黃口罩遭促更換

【本報訊】去年9月29日港島區的示威遊行演變成警民衝突,警方驅散時拘捕一名大學生,並控告他非法集結及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兩罪。該男生原本稱欲認罪,但他昨天在區院否認控罪。該男生須還押至3月11日,屆時與同案另外兩名早已表明不認罪的被告一併審訊。

在昨天開庭之前,有旁聽人士戴着黃色口罩,引來法庭書記要求他更換,事件引致其他旁聽人士的不滿,最終該名戴着黃色口罩旁聽人士同意並即場換口罩。這次聆訊由法官練錦鴻主理,他早前曾指示戴黃色口罩的人士離開法庭,之後解釋指他們的口罩印有政治訴求字句。

20歲仔押3‧11再訊

20歲的被告施朗頴,事發時報稱是香港中文大學一年級生。控罪指,他於2019年9月29日,在銅鑼灣禮頓道,與他人參與非法集結。施另被控於同日,在銅鑼灣禮頓道與黃泥涌道交界攜有一支伸縮棍及一把鎅刀。案件編號:DCCC 509/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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