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8‧18非法集結案 押後再審

【本報訊】因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而被還押的壹傳媒黎智英,與另外8名泛民人士被控組織及參與前年8月18日的非法遊行,除區諾軒及梁耀忠已認罪外,包括黎智英在內的其餘7名被告均否認控罪,案件原定昨天續審,但由於其中一名被告梁國雄有份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梁要出席該案的提訊,法庭決定擱置昨天的審訊,案件最快在後天續審。

審期尾聲 最快後日開庭

目前受審的7名被告包括黎智英、李柱銘、何俊仁、李卓人、梁國雄、吳靄儀及何秀蘭,他們被控一項組織未經批准集結及一項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這宗非法遊行案的審訊,昨天踏入第10天,是原定審期的最後一天,但控方證人仍未完成作供。昨天早上9時許,黎智英由囚車押抵法院應訊。

代表梁國雄的資深大律師潘熙昨天開庭後表示,梁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但當時仍未收到該宗的控方案情,也未能見到律師諮詢法律意見,不知自己為何被捕及起訴,梁感到十分困擾。

法官胡雅文遂將本案暫時押後一小時,但直至昨午近下午1時,梁尚未能跟律師會面,加上有其他被告的代表律師,要出席明天有關佔中九子的上訴聆訊,法官終將本案押後至周五(5日),在灣仔區域法院續審案件。法官表示,若情況許可,案件可提前在後天續審,但要視乎佔中案的上訴聆訊進度。案件編號:DCCC 536/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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