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拉麵店10員工 涉串謀穿櫃桶

廉政公署昨日落案起訴兩間日式拉麵店10名前僱員,控告他們涉嫌串謀盜竊店舖收銀機內的現金及收益,涉款最高共約27萬港元,另涉行賄和受賄以縱容該等挪用公司款項勾當,共12項罪名。10名被告已獲廉署准予保釋,下周二會在觀塘裁判法院應訊,以待案件轉介區域法院答辯。

兩所涉案日式拉麵店為「廣島霸嗎拉麵」及「風雲丸」,分別位於將軍澳及尖沙咀。其中9項控罪在2017年8月至2018年11月期間,發生於「廣島霸嗎拉麵」將軍澳分店。

店長總廚經理均涉案

第一項控罪為前店長吳偉濤、前部長林廷峯、前高級廚師余凱麟及余世鳴、前廚師呂健誠及文嘉昇、前侍應劉瑞蓮及前兼職侍應馬君彤涉與一名佳偉餐飲時任總廚串謀,偷竊該店收銀機現金逾22萬元,並挪用現金收益行賄。其後另一項控罪指,林、呂、文及劉涉嫌與上述總廚串謀,從收銀機偷竊現金。

另外3項控罪指,林涉嫌向上述總廚提供賄款共6,000元,作為對方縱容他從收銀機偷竊現金的誘因或報酬。

其後有4項控罪指,林涉嫌向呂提供共9,000元的賄款,作為對方按該分店廚房員工所接的口頭食物「落單」照辦的誘因或報酬。然而,根據佳偉餐飲的公司政策,員工不可以向廚房的員工口頭作出「落單」。

餘下3項控罪涉嫌於2018年8月至11月期間,發生在「風雲丸」尖沙咀分店。其中一項控罪指,吳偉濤、前部長林穎思及馬君彤涉嫌與一名總廚串謀,從收銀機偷竊現金,並挪用現金4.5萬元。

另外兩項控罪指,助理營運經理陳家泰涉嫌從吳偉濤接受賄款共4,000元,作為縱容吳從收銀機偷竊現金的誘因或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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