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修例要求區議員等公職人員宣誓,雖然姍姍來遲,但遲到好過不到,總算堵塞了制度漏洞,向撥亂反正邁出關鍵一步。相關條例草案除了訂明區議員及《基本法》中列明的公職人員宣誓安排,也明確列出6項「正面清單」及9項「負面清單」,可謂巨細無遺,滴水不漏。有黃絲質疑這是取消反對派議席及參選資格的工具,將他們趕盡殺絕。其實這沒有甚麼好質疑,修例就是為了正本清源,為了清理門戶,反對派將區議會變成黑暴及港獨基地,難道不應該被DQ?難道不需要面對刑責?
眾所周知,自從前年反對派趁黑暴之亂奪取大部分議席,區議會即已變質變味。那班政治小學雞氣燄囂張,利用公共資源從事反中亂港乃至港獨活動,甚至在議員辦事處公然張貼「藍絲與狗不得內進」,是可忍孰不可忍?即使港府不修例,中央也必定出手,區議會是建制一部分,而非法外之地,豈能任由反對派胡作非為。
國有國法,家有家規,議會有議會的約束。世界各地對議員宣誓的要求不盡相同,但效忠國家、維護國家安全等內容都是必不可少,如果反對派連最基本的要求也不願遵守,證明他們根本沒有資格擔任議員。過去正因為港府姑息縱容,加上中央放任自流,反對派才會如此囂張,香港也才會鬧到如此地步。如果按照國際標準,那些公然勾結外部勢力、不斷唱衰香港及國家、甚至要求外國制裁香港及國家的反對派政客,勢必被控以「叛國罪」,豈止被DQ這麼簡單。
從制訂國安法到整頓立法會,再到清理區議會,中央連環出擊,態度絕不含糊。這正是反對派逼出來的結果,若不是他們太狂妄,肆意挑戰國安底線,中央也許還猶豫不決。物不至者則不反,反修例黑暴既是香港危機,也是撥亂反正契機,只要中央真正落實全面管治權,反中亂港勢力就無所施其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