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指民陣無能力分隔激進示威者

【本報訊】因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而被押監房的壹傳媒黎智英,與另外8名泛民人士被控組織及參與前年8月18日未經批准的「流水式集會」,除了區諾軒及梁耀忠已認罪候懲外,黎智英等7名被告否認控罪,案件昨天繼續由區院移師到西九龍法院審訊。時任港島總區行動部署理高級警司周詠儀繼續作供,指有理由相信民陣沒有能力在遊行時分開激進示威者,故拒絕該遊行申請,而當日遊行最終沒有特別暴力事件只是「好彩」。

周強調,自2019年6月開始,民陣所舉辦的數次遊行,均有激進示威者混入,他們不但偏離原本遊行路線,更會作出破壞行為。由於有理由相信,民陣沒有能力分隔「和理非」示威者與激進人士並控制遊行秩序,因此拒絕民陣的遊行申請。

稱無發生暴力事件屬好彩

周續指,如今她仍然認為當日沒有調派軍裝警員到現場,是個適合的決定。雖然民陣的記者會經不同媒體廣泛報道,但她堅稱沒有看過或聽過流水式集會詳情。她表示,當日下午有人帶頭拉起橫額離開維園,那個時候非法遊行已經開始。被問到當看見遊行展開時,她除了繼續在指揮中心透過電視直播等渠道監視外,還有沒有其他行動,周不假思索回應說:「我會有呼吸、有脈搏。」庭上隨即傳來陣陣竊笑,周語畢亦就其言論致歉。

周更直言,當日的非法遊行不曾發生特別的暴力事件,一方面是警方部署得宜,但最大原因相信是「好彩」。她重申,警方有預留天后站公共運輸交匯處及興發街停車場讓市民排隊進場,只要主辦單位配合,進出維園方面相信不會引起出現混亂,群眾最終有序散去,絕對與民陣流水式計劃無關。

目前受審的7名被告包括黎智英、李柱銘、何俊仁、李卓人、梁國雄、吳靄儀及何秀蘭,他們被控一項組織未經批准集結及一項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周已作供完畢,案件今天續審。案件編號:DCCC 536/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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