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擊黑工 越南女假難民囚15月

【本報訊】一名38歲越南籍女子於上周三(17日)在上環從事清潔工作期間,遇上入境處執行反黑工行動,她被揭發持有由入境處簽發不允許僱傭工作的擔保書(俗稱「行街紙」),及後的調查發現她為免遣返聲請人士。她前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判入獄15個月。

另兩假身份證罪亦判監

入境處調查人員於上周三進行的「曙光行動」中,在上環一座商業大廈內拘捕該名越南籍女子。她前日在法院被控在香港非法入境後,未得入境處處長授權而留在香港,或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離境令規限,接受僱傭工作。她承認控罪,被判監禁15個月。同時,她亦被控一項使用偽造身份證及一項管有偽造身份證,分別被判監禁15個月及12個月,所有刑期同期執行,即合共被判監15個月。

入境處發言人警告,根據《入境條例》第38AA條,非法入境者或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離境令規限的人,不得接受有薪或無薪的僱傭工作,開辦或參與任何業務。違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萬元及監禁3年。上訴法庭對違反有關條例的罪行頒定判刑指引,以監禁15個月作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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