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本港於去年6月底實施《港區國安法》至今8個月,惟政府對有關開支一直諱莫如深,昨日公布的財政預算案首次披露,政府用於與國安法相關開支的預算為80億元,但未提及是否包括國安委秘書處及警務處轄下國安處的開支;另外,警隊新一財政年度的開支預算為250億元,較20/21年度原來預算減少2.8%。
政府在預算案開支總目中提到,根據港區國安法,經行政長官批准,財政司司長應當從政府一般收入中,撥出專門款項支付關於維護國家安全的開支,並核准所涉及的人員編制,不受香港特別行政區現行有關法律規定的限制,該筆非經常性撥出專門款項為80億元;至於詳細開支,即是否用於國安委秘書處及警方國安處,則未有提及;而警隊的開支預算亦沒有相關項目。
財政司司長陳茂波昨於記者會解釋,國安法中已清楚列明需要為國安開支撥款,政府帳目亦早已寫明,本來已經十分清楚,故於演詞中並無觸及項目。被問到有關撥款涉及多少年度的開支,下年度會否仍有相關預算時,陳指,有關開支其實早已支付,亦有提及撥出專項款項使用,而在2月公布的政府帳目中列出相關款項,強調絕對是公開透明。
雖然有關款項未有再詳細列明細項支出,但已知的是特首林鄭月娥去年在13份本地報章刊登頭版廣告,呼籲市民「充分理解及堅定支持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通過的《決定》」,當時已耗費約254萬元。
另外,警隊於新財政年度的用於購置「警隊特別用途車輛」的撥款,由1.5億元上升至4.1億元。警隊早前指會購入多輛小型水炮車,以便在較狹窄的道路上使用。此外,警隊於去年需繼續應對大型示威活動,20/21度用於津貼的修訂預算為13.9億元,較原來預算的2.8億元上升近4倍,而21/22年度預算為3億元。
各紀律部隊於新一個財政年度並無大幅增聘人手,其中警隊現時的編制為38,000多人,較對上一個財政年度減少16個職位,截至去年底,警隊共有33,000多名紀律人員及4,600多名文職人員。海關會減少兩個職位,懲教署維持人手不變。消防處增加111個職位;入境處則增加15個職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