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貸款料4月申請 借錢快過派錢

【本報訊】本港失業大軍激增至25萬人,外界關注港府會否推出臨時失業援助金。不過,財政司司長陳茂波昨明言不會接納有關建議,只會設立「百分百擔保個人特惠貸款計劃」,由政府提供擔保,助失業市民向銀行貸款,上限為在職期間平均月入6倍,上限8萬元,申請期6個月,總擔保額150億元,足夠約18.7萬人申請。有議員並不「收貨」,怒斥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鐵石心腸及「硬頸」,促政府不要為短期失業援助金「關上大門」。

上限8萬分5年還 首年只還息

政府消息人士指,計劃冀可協助因疫情而失業的市民,申請人須為18歲以上香港永久性居民,自由職業人士如可證明失去收入亦可申請,但破產人士及放取無薪假的市民則不合資格。計劃不會審查資產及信貸紀錄,但申請人須提交3個月工作證明,為防濫用,有市民「自製出糧紀錄」,工作證明須由去年1月至昨日為限。申請時需至少失業兩個月,並簽署聲明。

還款方面,申請人首12個月只需還息,其後本金連利息最長攤分5年償還,年利率固定一厘,如按時全額還款則可獲退還所有利息,若以貸款8萬元計,將獲退還2,850元。財經事務及庫務局會聯同按證保險公司稍後公布詳情。

當局將在立法會財務委員會爭取撥款,最快今年4至5月推出,屆時將由銀行審批申請,當局正與數間銀行聯絡,反應正面。按過去經驗,每宗個案行政費或會定為貸款額的0.5%,即最多400元。

另外,當局相信所有申請可在3日內得悉審批結果,最快可即日知悉。若借貸人無力還款,將影響其信貸紀錄,銀行會負責「追數」,當局相信本港經濟好轉後,市民應「還得起」,又認為即使把款項用作還款,「都係一個幫助」。

勞工界議員陸頌雄指失業貸款未能代替援助金,斥羅致光是最鐵石心腸及「硬頸」。工聯會理事長黃國亦批評,港府把支援失業者的責任推卸給銀行,亦未能精準解決失業人士的需要,斥當局對市民要求充耳不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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