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巴裔女童遭性侵 父脫罪兄候懲

【本報訊】現年16歲巴基斯坦裔女童表示自13歲開始,兩年間先後多次在家中分別遭父親和兄長非禮、強姦和雞姦。她曾打算跳樓自殺不果,學校及社工揭發事件後報警。父子二人分別被控非禮、強姦及未經同意下肛交等5項控罪。案件在高院經過審訊,4男3女陪審團昨天商議約7個多小時後,裁定女事主兄長強姦、非法肛交及非禮罪成,他要還押至3月19日等候判刑,以待他的精神和心理報告,以及女事主的精神及心理創傷報告。至於她的父親所面對的兩項非禮罪名則不成立,無罪釋放。

昨天被裁定罪成的被告18歲,是一名學生。他是女事主X的胞兄。案發於2017年7月至2019年2月間,當時X為13至15歲。控方案情指,X在巴基斯坦出生,於2006年跟母親及兄長來港,與父親同住在長沙灣一個單位。她指自己於2018年2月至8月期間,在家中被兄長強姦,當時她只有14歲。她又指兄長當時沒有使用避孕套,事後她曾打算上天台跳樓自殺,惟因天台屬他人所有,故她未能成事。控方亦指控X的兄長於2019年2至3月間強行與X肛交,並於同年2月X的15歲生日當天強行脫掉她褲子撫摸她臀部。案件編號:HCCC 80/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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