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官司纏身的壹傳媒黎智英,因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目前被還押赤柱監獄看管,他於上周四(18日)到高院申請保釋,港區國安法指定法官彭寶琴在聽取他和律政司雙方提出的理據後,即時拒絕他的申請,他要繼續還押懲教署看管。司法機構網頁顯示,法官今天下午4時半將頒下判詞,解釋不准黎智英保釋的理由。
黎智英於上周四申請保釋時,聆訊雖然屬公開,但法官禁止傳媒報道當日保釋程序旳詳細內容。法官在拒絕黎的申請後,表示會在較後時間頒下經編輯的判決理由書。預料今天頒下的判詞將會刪去法官認為不應被公開的內容。
黎智英於去年12月23日曾到高院申請保釋,法官李運騰一度准他以現金1,000萬元和不得離家等多項條件保釋,但終審法官在8天後下令將他再度收押,終院早前已裁定李運騰犯錯,撤銷黎的保釋,並釐清涉及港區國安法案件的保釋原則,法庭要有充分理由相信申請者能通過「不會繼續施行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的門檻,才可批准保釋。
案件編號:HCCP 738/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