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立會選舉種票案 3人候懲

【本報訊】2016年立法會資訊科技界選舉中有人被指為參選人楊全盛種票,的士司機從業員總會幹事李林昌向一對父女提供1,000元,誘使他們加入電機暨電子工程師學會(IEEE),以取得資訊科技界功能組別的選民資格。3人昨在西九龍法院被裁定一項串謀在選舉中作出舞弊行為提供利益予他人罪及兩項在選舉中作出舞弊行為接受利益罪成立。案件押後至3月5日判刑,待索取被告的背景報告,期間各被告續准保釋。

父女加入學會投票後每人獲1000元

3名被告依次為的總幹事李林昌(44歲)、的士司機陳俊成(68歲)及其任文員的女兒陳曉彤(31歲)。裁判官指2016年4月至9月期間,李要求陳氏父女提供個人資料,以申請成為IEEE學會成員,及後李協助他們登記成為立法會資訊科技界選民,最終陳氏父女均有到投票站投票,而報酬是每人能獲得1,000元。裁判官又指,3名被告的職業與電子工程師學會毫不相干,難以想像他們加入的動機。雖然次被告聲稱報讀學會的課程,可獲得的總給予1,000元作津貼,惟裁判官直指司機與電子工程知識風馬牛不相及,難以相信的總會給予每位司機及其家人一筆不菲款項,並認為涉款應與申請為會員、登記功能界別選民,以及投票給楊全盛一系列事情有關。案件編號:ESCC 2067/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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