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肇始又衰多鑊 改口外賣免掃碼

曾多次就防疫措施「彈出彈入」的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又有新例!市民只買外賣須否掃描「安心出行」二維碼,港府連日解說出現多個版本。陳肇始上周四(11日)稱「入餐廳範圍就要」,惟本周三(17日)憲報卻排除「買外賣的顧客」,直至周四(18日)陳仍「企硬」,但同日即被食環署澄清外賣毋須掃碼。陳肇始遭兩度「反駁」後昨終「轉軚」,辯稱前線同事在執行上可再有指引,被問到對事件有否感到尷尬,她推說局方與食環署會互相包容,但承認溝通完備會更好。

陳解釋,法例原意是進入處所時需要用「安心出行」,但食環署在執行細節上會有指引,考慮到購買外賣的市民不會脫下口罩,而且逗留時間比較短,因此接受他們不掃描安心二維碼。至於是否一定要用中文名登記資料,陳表示若姓名無中文,只要是合適的語文即可。

政府刊憲 外賣客不受限

翻查資料,陳肇始早於上周四回應市民在晚市買外賣需否掃碼時,提到「只要進入餐廳範圍都需要」,意味進入食店買外賣亦要掃碼或留下個人資料。但政府周三刊憲時,就列明「除只購買外賣的顧客外」,食肆須確保顧客進入時掃描「安心出行」或登記資料,即外賣顧客並非規管之內。

政府發言人周四回覆傳媒時再澄清,買外賣的顧客及外賣速遞員毋須掃描「安心出行」二維碼。但在其後的政府疫苗記者會上,陳肇始就指,「唔係在於你去買外賣,而係法例要求當你進入一個處所,就需要掃『安心出行』」。食環署在深夜發稿再「撥亂反正」,稱外賣顧客不會脫下口罩且逗留時間短,外賣顧客及外賣速遞員可不掃「安心出行」。

疫苗問題 9日內3說法

陳肇始解說不清並非新鮮事,港府去年12月宣布以預先採購方式訂購3款疫苗,對市民注射後若出現不良影響的責任就多次「轉軚」,陳在同月12日稱會追究涉事製造商,4日後又改指在緊急用途下使用疫苗,藥廠可免除責任是國際做法,4日後又稱界定相關法律責任,並不代表免除藥廠對疫苗的所有責任,短短9日有3種說法且兩度改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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