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發信譴責《蘋果》誤導

警方採購裝備事宜遭《蘋果日報》抹黑誣衊,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郭嘉銓昨日去信《蘋果日報》總編輯羅偉光,指該報其中一篇「向美購衝鋒槍港警濫捕遭cut單」是惡意抹黑警方的執法工作,另一篇「警擬用國產手槍可射15發」報道,更誣衊警方制服市民時「未必只開一槍,可以連開4,5槍」,有關描述毫無事實根據,誤導讀者。此外,警務處處長鄧炳強昨日被問及警方購電槍一事,指警隊正研究更多低殺傷力武器。

郭嘉銓在信中指,《港區國安法》的實施旨在保障香港市民的安全,《蘋果日報》不單漠視個別國家對本港的無理制裁,反而以偏頗失實的指控誣捏警方依法執法的拘捕行動。警方再次重申,有人犯法,警方就有法定責任執法。警方又強調,警隊有嚴謹的武力使用守則,人員所使用的武力必定是為完成合法任務而須使用的所需最低武力。當使用武力的目的已達,警方便會停止使用該武力。《蘋果日報》引述匿名人士,指稱警方制服市民時「可以連開4、5槍」,實屬無中生有,穿鑿附會,妖魔化警隊的執法工作。

煽動仇警情緒 製造恐慌

另外,在採購裝備上,警方回覆時已清楚指出,警隊一直依照既定政策、程序及守則,視乎行動需要採購合適的裝備,確保其符合安全標準。儘管如此,《蘋果日報》依然在採購裝備這課題上大做文章,以偏頗的報道煽動仇警情緒,製造恐慌,破壞警隊的專業形象,警方深表遺憾,並予以嚴厲譴責。

稱正研不同低殺傷力武器

鄧炳強昨被記者問及警隊是否已購入電槍,他稱正研究不同的低殺傷力武器,目的是希望降低武力,為使用真槍以外提供更多的選擇,近期已推出了催淚水槍及胡椒球彈手槍。他又指:「我們正研究不同裝備,目的要安全及多一個選項,可以有一個較低武力達到我們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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